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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现电网规划与城市总体规划有效衔接

662 1 2018-06-12 简介
在电力行业发展的现代,加强电网规划建设,着力解决城市供电和电网布局问题,满足国民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为原则,逐步促进城市协调发展,提升城市形象和素质,以提高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详细内容,请认真阅读!

文档内容部分截取:

“十二五”以来,通过大面积、高强度的电网建设,全国电网规模快速发展,但在电网快速发展的进程中,暴露出越来越突出的用地和空间的矛盾。实现电网规划与城市规划两个规划的相互协调、有机结合,已经成为加快电网建设、推进电网快速发展的当务之急。结合近年来的电网规划和项目前期工作经历,就如何加强电网规划工作管理,实现电网规划与城市总体规划的有效衔接。1电网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不协调的主要表现(1)电网规划基本上由电网企业自行编制。在电网规划收资阶段,电网企业一般会主动和地方政府部门对接,收集政府城市总规和相关专项规划,但由于规划时限的差异或重视程度的不同,使得信息收集上往往不够充分,电网规划不能充分结合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趋势和城镇发展趋势,有些规划目标过高或过低,缺乏科学性,与地方城镇规划建设存在一定的差异。(2)电网规划与城市规划相比,存在一定的单项性。电网规划建设虽属电力基础性设施建设,但在电网规划建设与城市规划建设出现矛盾时,地方政府往往更偏向于城市规划建设。(3)由于规划主体和管理主体不同,造成信息交流不够顺畅,基本上都是在规划评审环节才邀请对方参与,但由于时间短,大多起不到太大的作用。造成的后果便是,由于电网规划建设不能与城市规划相协调,地方政府规划部门审批难度大,因而常常抱怨电网企业电网建设无计划、无顺序,随意性强,想到哪、干到哪,而电网企业则抱怨政府规划部门在开展控规时没有给电网设施预留相应的土地和空间。(4)科学性不够、实施不好、规划之间不衔接等,是各种规划间存在的共同问题,电网规划和城市规划衔接不好,从根本上说是政企关系问题。电网规划属于行业规划,更多体现行业特点和电网发展目标,并具有区域性和跨区域性的特点。而城市总体规划是地方政府按照国家法律政策的要求编制的综合性规划,将电网规划布局与城市规划布局相比,地方政府往往更偏重于城市的结构布局与发展。另外,在规划关系方面,电网企业大多没有主动详细地向政府汇报规划情况,而一些地方政府也简单以“服从与被服从”的关系划定两个规划间关系,认为企业要服从于政府,其规划也应服从于地方规划,从而淡化了两个规划间的有机衔接。2电网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不协调的原因分析(1)规划编制的出发点不同。首先,电网规划以负荷预测、电源规划和现状电网风险点为基础,从而确定电网规划建设项目和建设时序,以达到规划周期内所需要的供电能力,在满足各项技术指标的前提下使电网规划建设投资最小;其次,电网规划从城市用电需要出发,重在解决城市供电和电网布局问题,以满足国民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的需要为原则。城市总体规划则是综合研究分析城市的性质、规模和空间发展形态,规划的目的,是要促进城市协调发展,全面提升城市的形象和素质,取得经济、社会、环境三者的综合效益;按照市场经济条件下城市发展的客观规律编制,从城市需要出发,着眼于发展,着眼于未来,重在解决城市空间布局问题,统筹安排城市各项建设用地和空间走廊。(2)规划编制起点不同。城市规划在我国产生较早,在长期的实践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吸收借鉴了许多优秀的规划理论和方法,规划的科学性、可操作性比较强,且城市规划大都由具有较高专业资质的机构进行编制。电网规划20世纪80年代才在电力系统范围内开展编制工作,大部分规划均由电网企业自行编制,企业站在自身的角度,视野不够广阔,信息也有限,且过去电网规划考虑比较多的是与发电资源规划相结合问题,忽视了与城市总体规划相协调,往往由于对地方经济发展考虑不充分,城市发展建设较快,造成电网规划滞后于城市总体规划。(3)规划区域范围不同。电网规划的区域和范围比城市规划的区域和范围大,它要对整个供电区域(包括乡镇和农村)范围内电网网架结构布局进行规划并做出安排,同时对跨区域电网建设项目进行统筹规划。而城市总体规划则根据城市发展特征,着重对城市发展进行全面综合规划,并建立同社会经济发展相适应的完备的城市基础设施规模,包括对城市电网建设用地和走廊做出安排。就规划范围而言,城市规划和电网规划是点和面的关系。(4)规划所处层面不同。城市总体规划按照国家法律政策的要求编制,是指导城市建设、加强城市管理的重要手段,是城市综合发展的依据,具有较强的延续性、严肃性和法律保障性。电网规划是一个行业性的规划,与城市规划相比,属于专项规划范畴,电网规划应以城市总体规划为统领,做好与城市规划的有效衔接。(5)规划编制审批程序不同。电网规划的编制、审批原则上说是电力企业行为,具有“行业性”特点。地市级电网规划编制主要由地市供电局负责,在完成规划成果编制后,报省电网公司或自行委托专家组评审,最终由省电网公司或再上一级管理单位批复。而城市规划的编制、审批都是政府行为,经专家评审后报批,在评审报批前,城市规划要有方案论证、政府会议研究、人大审议等环节,同时,地市级城市总体规划需报省政府审批。3实现电网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有效衔接的相关建议(1)建立统一的规划体系。规划之间不能有机衔接是当前存在的重要问题,而电网规划建设布局与城市规划建设布局形成矛盾,所产生的后果是很严重的。其实任何一个规划都应有自己的体系,从大到小、从上到下、从国家到区域,相互衔接,层次关系清晰。各级各类规划要与相关的规划衔接,下一级规划要与上一级规划衔接,并服从于上一级规划。区域规划、专项规划要与总体规划衔接,相关规划之间要相互衔接,同级规划要相互协调,城市规划、电网规划也要与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相衔接。就市级电网规划而言,在层次上要考虑与省级电网规划相衔接,在层面上要考虑与电源规划、特高压电网规划、城市配电网规划和农村配电网规划相衔接。城市总体规划是综合性规划,是城市规划工作体系中的高层次规划,是编制各项城市专项规划和地区详细规划的基础和依据,是城市规划综合性、整体性、政策性和法制性的集中体现。城市总体规划包括详细规划和专项规划,详细规划又包括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专项规划则包括环保、水利、交通、电力、电信等。城市总体规划不但要做好与各专项规划的衔接,同时还要考虑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衔接。电网规划既属于专项规划范畴,其电网建设的用地及走廊就应给予保障,但由于规划间存在的不统一性、不准确性和不协调性等问题,往往在具体问题上存在相互制约、可操作性不强的问题。因此,应该建立一个统一的空间规划体系,按照从大到小的层次去梳理,将规划的衔接问题提到一定的高度上进行统一规范。(2)建立有效的协调机制。电网企业和政府相关部门要建立统一的规划信息平台,实现信息渠道的互通,形成两个规划间的常态沟通机制。具体组织两个规划的编制单位:电网企业和规划部门应该加强联系沟通,互相探讨,建立两个规划间的长效的协调机制,应共同就规划的指导思想目标、规划的范围、规划的技术方法、规划的周期与编制、规划的实施管理机制等方面作进一步探讨协商,从规划编制、修编、审查等各个方面建立完善的组织体系和协调机制,从变电站站址用地、线路走廊、电网布局等各个方面采取相应的技术手段和管理措施,保证两个规划相互衔接。在编制电网规划时,应充分考虑城市化进程,电网建设应当与城市化进程协调一致。(3)处理好两个规划关系。电网规划与城市总体规划的衔接非常必要,关键是要处理好两个规划间的关系。电网规划的目的是在保证可靠性的前提下满足日益增长的电力需求,提高总体经济效益,应该说电网规划主要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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